2024年惠州市在用电梯监督抽查共完成现场抽查在用电梯1177台,对20台老旧电梯进行了安全评估。总体抽查质量见表1、表2。
在被抽查的1177台电梯中,曳引与强制驱动乘客、载货电梯1140台,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37台。分布包括居住小区、商场、写字楼、酒店宾馆、医院、学校等人员密集、客流量大的场所,涉及使用单位582家,维保单位205家。各场所电梯抽查情况见表3。
本次抽查的全部电梯使用年数的限制从1年到30年都有所覆盖,为了更科学地进行统计和分析,现将使用年数的限制划分为:3年内(不含3年)、3~9年、10~15年、16~24年,24年以上共五个区段进行统计分析,各使用年数的限制电梯安全质量情况如表4所示。
从监督抽查结果来看,使用年数的限制在10年以后的电梯不符合率明显提升,3年内的电梯不符合率最低,3~24年电梯的不符合率在27%左右。
2024年度共抽查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乘客电梯和载货电梯)1140台,不符合项目发现262台,不符合项目发现率22.98%,严重隐患13台,严重隐患发现率1.14%。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直梯)不符合项目中,问题发现率前三位依次为:制定《电梯安全总监职责》及《电梯安全员守则》、配备安全总监和安全员、制定《电梯安全风险管控清单》,此三项问题发现总台数为 298台,发现率占比为26.14%;设备本体问题发现率前三位依次为:机房(井道、轿顶)等环境安全、门扇间隙、警示标志,此三项问题发现总台数为156台,发现率占比为13.68%。抽查了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37台,不符合项目发现6台,不符合项目发现率16.22%,严重隐患0台。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不符合项目中发现率前两位依次为:紧急停止装置的标识、阻挡,此两项问题发现总台数为4台,发现率占比为10.81%。
上述抽查发现的严重事故隐患的整改由当地特定种类设备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跟踪,根据各县区局反馈结果来看,发现的严重隐患已整改完毕。
评估结论为“建议电梯不再使用,使用管理人根据电梯整机安全状况等级及评价结论,结合使用管理和维护保养评价情况,综合考虑技术复杂性和经济可行性,确定并落实整机风险降低措施”的2台电梯,惠州检测院收集了使用单位办理电梯注销的证明材料。完善地处理了惠州市电梯安全监督抽查后处理工作,圆满地完成本次电梯安全监督抽查工作。
2024年,我局委托广东省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茂名检测院对惠州市范围内液化石油气充装站实施现场监督抽查工作,随机抽取10家充装单位,每家抽取检验瓶7只,共抽取70只。被抽检钢瓶的定期检验单位覆盖了我市全部液化石油气钢瓶检验单位。本次抽查经广东省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茂名检测院检验无不符合法律和法规要求的检验质量上的问题,全部合格,不合格率为0。